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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在國際貿易中,往往要簽訂合同,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.
合同一經簽訂,就必須嚴格履行,但常因一些合同中的漏洞與差錯而貽誤了合同的正常履行,不僅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,還往往給進口方造成不良的印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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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出口合同中經常容易出現的漏洞與差錯主要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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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合同的客戶名稱寫得不全或字母不準;
2.客戶的電挂、電傳、傳真等忽略或忘記寫上;
3.價格計算有誤或阿拉伯數字與相應的大寫不符;
4.包裝條款含混不清;
5.合同條款不明確或前後矛盾;
6.嘜頭標記不明確;
7.目的港選擇不當;
8.裝運港規定過死或出現原則錯誤;
9.裝運日期安排不合理等等. 因此在簽訂出口合同時應切實注意以下各點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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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一、合同條款內容要一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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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成交條件與保險條款要一致.CIF條件成交的應當是我方保險,FOB或C&F條件成交的應當是對方保險.
2.成交條件與交貨港口要一致. CIF或C&F條件要附帶一個目的港即卸貨港,FOB條件要有裝運港.
3.單價和總值要保持一致,在幣別的使用上也要一致.
4.包裝條件與刷嘜標記要一致. 散裝貨不能有刷嘜的要求.
5.付款方式與裝運期限要一致.
6.合同總數量與分批裝運的數量要一致.
7.交貨期與信用證開到日期要一致.
8.有的格式合同對某些條款是填寫內容和供選擇的,在製作合同時要正確填寫或刪除. 不刪除或刪錯了都會造成條款內容不一致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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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二、合同條款要體現國家的對外政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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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三、合同條款的內容要明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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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之,合同是一個法律文件,合同簽訂得好壞,對順利履行合同關係極大,認真把關非常重要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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